多数伴侣筹备婚礼时都以喜宴为中心,把结婚注册当成文书工作。但这份文书有自己的时间表,而且比任何餐馆的订位规则都严格。本文依据国民登记局(JPN)自己的结婚服务页面(JPN注明依据2026年9月的服务表更新)、JPN结婚常见问题,以及马来西亚统计局(DOSM)的婚姻报告撰写。
内容适用于依据《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法令》(第164号法令)的非穆斯林婚姻。自1982年3月1日起,马来西亚所有非穆斯林婚姻都必须依据该法令注册,JPN常见问题直言,不按该法令主持的婚姻无效。穆斯林伴侣则经由所在州的伊斯兰宗教局结婚,规则和收费另有规定。
在马来西亚,大家习惯把这件事叫做ROM(registration of marriage的缩写)。JPN自己的页面并不使用这个缩写,所以查询官方网站或填表时,要找的字眼是依据第164号法令的结婚注册。
在JPN柜台办理要多少钱
标准民事婚姻(JPN称为不需执照的注册)有两项收费:
- 结婚证明(Perakuan Perkahwinan)RM10
- 仪式当天注册婚姻RM20
政府收费合共RM30。你需要JPN.KC02表格(只收正本,各JPN办公室免费提供)、MyKad,以及每人一张蓝色或白色背景的彩色护照尺寸照片。JPN常见问题补充,表格D.2部分是法定声明,须在宣誓官、太平局绅或推事面前宣誓,而且两人必须一起到场。宣誓官自己的收费不是JPN收费,JPN也没有列出。
你可以在oskc.jpn.gov.my线上开始申请,并在semakoskc.jpn.gov.my查询批准状况,但仪式本身仍须亲自出席。
最容易出错的时间表
决定时间的有三条规则:
- 按MyKad地址申请。申请须交到身份证地址所属的JPN办公室,仪式则可在你选择的任何JPN办公室举行。
- 21+1天公示。申请会公开展示21天再加一天,之后才能在JPN有空档的日期举行仪式。
- 六个月有效期。申请自获接受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过期就得重新申请。JPN和政府服务网站都从申请获接受当天起算;第164号法令第18条则以公示刊登日为起点,实务上是同一天。无论以哪一天起算,若六个月内没有举行仪式,公示及其后一切程序都作废,必须重新提交。
实际上,这表示最迟要在理想日期前约四个星期申请,最早不能早于六个月前。热门日期真正的限制是空档,而不是法律。
如果真的等不了21天,第164号法令第21(1)条允许以JPN.KC01C表格申请免除公示的执照。获批后收费RM100,有效期一个月,批准权在首席部长、州务大臣或JPN总监手上。
在你的场地举行仪式:RM500执照
不少伴侣希望注册官到喜宴或酒店宴会厅主持。JPN允许,但必须以JPN.KC01E表格申请特别执照,获批后收费RM500,有效期一个月。通知场地之前,值得先读JPN页面列出的条件:
- 只能在布城JPN总部或州JPN总部申请,视仪式地点而定。
- 地点必须合适且安全,批准与否取决于官员人手及仪式的目的。
- 注册官的时间按值班表安排,每场仪式注册官只会在两小时内完成主持。
换句话说,在你的场地举行仪式要多付一张RM500的执照,而且申请可能被拒绝。
寺庙、教堂或宗教团体途径:RM20
婚姻也可以在JPN已委任助理结婚注册官的寺庙、教堂或宗教团体主持。收费RM20,在JPN柜台缴付,JPN常见问题说收据会以新郎名字开出。有两个重要条件:只限马来西亚公民,以及至少一方须信奉该宗教场所的宗教或习俗。你仍须先到JPN核查婚姻状况。JPN在semakanppp.jpn.gov.my提供已委任场所的查询。
必须带上的两名证人
JPN的收费页面没有提到证人,但法令有。第164号法令第22(5)条订明,每一宗婚姻"须在注册官以外至少两名可信证人面前主持",也就是说注册官本人不算在这两人之内。
他们不只是到场观礼。根据第25条,仪式结束后注册官会立即把详情填入婚姻登记簿,而这项记录必须由你们两人以及在场的两名证人共同签署作证,注册官才签名。第23条规定注册官当场宣读的措辞也说明同一点:你们是"在依法到场的这些证人面前"同意结为夫妻。第25条把证人与结婚双方分开列明,因此证人是新人和注册官以外的另外两个人。
法令没有为证人设定年龄、公民身份或亲属关系的规定,只用了"可信"这个字眼。所以婚礼部落格上看到的年龄或MyKad要求,应当视为未经证实,直接向你办理注册的JPN办公室查询。可以确定的是,必须有两位具名人士在场并签署,JPN不会为此另外收费——所以请把他们连同那RM30一起算进计划里。
年龄规定
- 21岁及以上:照常申请。JPN标准民事注册页面针对21岁及以上、单身、离婚或丧偶的申请人。
- 18岁至未满21岁:须以JPN.KC01B表格取得父母(视情况为母亲、养父母或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不收费,给予同意者须到注册官面前。若没有这样的人,则须由高等法院批准。
- 16岁至未满18岁的女性:以JPN.KC01D表格申请第21(2)条执照,RM10,须获首席部长、州务大臣或JPN总监批准。JPN要求提供双方的收入证明。
其中一方不是马来西亚人
外籍伴侣必须已在马来西亚连续逗留七天,并只能在第八天提出申请。对方需要有效护照及显示入境日期的签证、本国政府发出的婚姻状况证明,以及出生证明,并由认可翻译员翻译。持有临时工作准证的申请人不获受理。若在布城总部或州总部以外的JPN办公室申请,还须另外取得国内婚姻状况证明信,这封信免费发出。
在国外结婚
在国外注册的婚姻,须在婚后六个月内,或回到马来西亚后六个月内,以JPN.KC06表格依据第164号法令重新注册,收费RM20。逾期者第一年收RM100,之后每年或不足一年收RM50。来自泰国、印尼、越南、印度、菲律宾等十个国家的结婚证书,须先由该国驻马使馆认证,再由外交部(Wisma Putra)认证。
其他值得知道的收费
- 对婚姻提出异议(Caveat):RM20
- 供国外使用的婚姻状况证明信:RM5,有效六个月
- 婚姻登记摘录:RM50
- 查询婚姻登记:每查询一年RM5
- 禁婚亲属关系结婚执照:获批后RM2
- 更正婚姻登记中的错误:以JPN.KC08表格在任何JPN柜台申请,申请费RM2,获批后再付RM6。只有登记簿上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当事人已去世的,由最近亲属申请。须带MyKad、护照、婚姻登记或摘录正本,以及证明正确资料的文件。
JPN常见问题也列出刑罚:提供虚假资料,最高可判监禁三年或罚款RM3,000,或两者兼施;未获委任为注册官而主持婚礼者,最高可判监禁十年及罚款RM15,000。
有多少伴侣这样结婚
DOSM在2025年11月20日发布的报告显示,2024年共有52,709宗非穆斯林婚姻,比2023年的48,438宗增加8.8%。新山县登记最多(4,055宗),其次是八打灵(3,865宗)和巴生(2,440宗)。DOSM下一份报告预定在2026年11月19日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