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速览:若贵公司年营业额介于RM100万至RM500万之间,自2026年1月1日起便已纳入e-Invois制度——而免罚的过渡期将于2026年12月31日届满。本文为依据内陆税收局官方时间表与新闻稿撰写的事实性解说,并非税务建议。

目前的实施进度

马来西亚的e-Invois电子发票计划由内陆税收局(LHDN / HASiL)推行,自2024年起依营业额分级实施。该局公布的实施时间表(最后更新日为2025年12月7日)载明如下:

  • 年营业额或收入超过RM1亿的纳税人——2024年8月1日
  • 超过RM2,500万至RM1亿——2025年1月1日
  • 超过RM500万至RM2,500万——2025年7月1日
  • RM500万以下——2026年1月1日
  • 年营业额或收入低于RM1,000,000的纳税人获豁免实施e-Invois

最后一行,正是许多小型企业至今仍未跟上的变动。豁免门槛已自RM500,000上调至RM100万,由首相兼财政部长于2025年12月宣布,并反映于税收局更新后的时间表。此举实际上取消了原订的第五阶段:2026年1月1日这一批,即为最后一批强制实施对象,涵盖年营业额介于RM100万至RM500万之间的企业。

12个月过渡期——以及它实际允许什么

内陆税收局在2026年1月5日的新闻稿中确认,政府同意给予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的这一批纳税人12个月过渡期,取代原订的六个月。在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该批纳税人获准:

  • 就所有活动与交易开立合并式e-Invois,包括《e-Invois特定指南》第3.7节所列行业或活动——即使买方要求开立个别e-Invois,仍可开立合并式e-Invois
  • 就《特定指南》第8.3节所列的所有自开发票情形,开立合并式自开e-Invois
  • 在「产品或服务说明」栏位填入任何交易说明

税收局表示,在此过渡期内,只要纳税人遵守上述条件,该局不会就未符合e-Invois规定施加罚则。这里的关键分寸在于:宽限并非「可以什么都不做」的许可证,而是在系统建置期间,准许使用简化格式的安排。

同一份新闻稿另对建筑材料批发与零售业给予一项独立且期限更长的宽减,自2026年1月1日生效:该行业业者可开立合并式e-Invois,且仅在单笔交易超过RM10,000,或买方主动要求时,才须开立e-Invois。

RM10,000规则

这是最常让「以为过渡期涵盖一切」的企业栽跟头的规定。税收局在2026年6月20日的新闻稿中指出,自2026年1月1日起,凡单笔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超过RM10,000的交易,纳税人皆须开立e-Invois;买方亦须提供身分识别号码或税务识别号码(TIN),以便正确开立。

税收局同时点名了最常见的四种未合规态样:e-Invois开立不一致(部分交易开立,后续交易却未开);开立内容不符《e-Invois指南》规定;逾越允许时限才提交合并式e-Invois;以及自2026年1月1日起,未就超过RM10,000的交易开立e-Invois。

MyInvois e-POS——免费选项

针对没有会计软体的微型与小型企业,税收局自行开发了工具。MyInvois e-POS是一套免费的销售点(POS)数位平台,整合销售纪录、库存管理、财务报表与e-Invois支援功能。该局2026年1月9日的新闻稿确认,政府同意将其适用范围扩大至年收入或销售额RM500万以下的纳税人——亦即涵盖整个最终实施批次;此项与首相于2026年1月5日新年文告中宣布的延长过渡期同步推出。

税收局为何不打算放松

执法力度是以数据说话的。自2024年8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税收局报告已有超过230,000名纳税人提交e-Invois,累计开立15.05亿张e-Invois。该局已建立分析模型,用以识别异常、可疑交易与非常态行为模式——新闻稿具体点名:超过RM100,000的高额消费、车辆与资产购置,以及活跃的线上交易活动却无相应收入申报纪录。

从该局2026年各期新闻稿可见明显升级:2月侦测出RM14亿未申报收入,4月累计达RM35亿;至6月20日,已有52,540名纳税人主动补交往年个人所得税报税表,申报收入总额RM40.7亿,应缴税款RM10.09亿

自愿披露窗口

2026年7月7日,继首相兼财政部长在国会下议院宣布之后,内陆税收局推出e-Invois特别自愿披露计划(Program Khas Pengakuan Sukarela,PKPS),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对象为下列纳税人:

  • 已依规定时间表实施e-Invois,但就特定交易未完整提交e-Invois者;
  • 已提交e-Invois,但内容有误或所载资讯不符规定规格与条件者;以及
  • 自其强制实施日起,任何期间未提交e-Invois者。

所作的自愿披露,须依《e-Invois一般指南》与《特定指南》正确且完整地办理。该计划让企业得以主动更新、检视并更正其e-Invois状况,且不受任何罚则。与此同时,政府同意加速一项税务优惠:凡为实施e-Invois而购置资讯通信科技(ICT)设备,以及开发或客制电脑软体的支出,准予在一年内全额申报资本免税额

12月31日前该做什么

务实的解读是:2026年本就被设计成一条跑道,而跑道即将到底。若贵公司属RM500万以下这一批,年底前值得厘清的问题是:该开立个别e-Invois的地方,是否已确实开立,而非在过渡期结束后仍依赖合并式开立;超过RM10,000的交易,是否已确实取得买方TIN;以及是否存在历史缺口,可趁PKPS仍开放期间无罚则地补正。

针对这些问题,税收局设有专属e-Invois管道:e-Invois服务台03-8682 8000(24小时)、MyInvois Live Chat线上客服、一般查询电邮myinvois@hasil.gov.my,以及客户回馈表单feedback.myinvois.hasil.gov.my。其指南、常见问题与实施时间表皆置于HASiL官方入口网站。

资料来源: 内陆税收局(LHDN / HASiL)官方入口网站e-Invois实施时间表;该局2026年1月5日(第四阶段额外过渡期及建材业合并式e-Invois宽减)、2026年1月9日(MyInvois e-POS)、2026年6月20日(e-Invois强化税务合规)与2026年7月7日(PKPS e-Invois)新闻稿。

*本文为依据政府已公布政策撰写的事实性解说,并非税务建议——关于贵公司的具体情况,请直接洽询内陆税收局或持牌税务代理。*

*封面图片:内陆税收局(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古晋办事处——摄影:Cerevisae,CC BY-SA 4.0,来自 Wikimedia Comm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