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登记成为器官捐赠者,如今用手机几分钟就能完成。但要让认捐真正变成捐赠,靠的是任何应用程式都无法代劳的一件事。本指南依据卫生部器官捐赠网站(dermaorgan.gov.my),由国家移植资源中心(NTRC)管理,于2026年10月27日查阅,包括标明2026年7月的统计栏。本文说明程序,并非医疗建议。
宣传背后的数字
NTRC的2026年7月数字说明它为何持续推动认捐:
- 2026年至今新增认捐者20,254人,累计认捐者436,642人。
- 2026年实际已故捐赠者83人,有记录以来共1,140人。
- 至今捐出器官与组织3,582件,移植手术3,728宗。
- 12,575名病人在等候已故捐赠者的器官。
2026年7月按器官划分的等候名单如下:
- 肾脏: 成人12,228人,儿童307人。
- 心脏: 14人。
- 肝脏: 成人9人,儿童7人。
- 心肺同时移植: 7人。
- 肺: 3人。
几乎整份名单都是正在洗肾、等候肾脏的人。至今每一千名认捐者中,成为实际捐赠者的不到三人,主要因为捐赠需要特定的死亡情况,以及家人在那一刻的同意。
如何在MySejahtera认捐
NTRC自己的步骤图列出八个步骤:
- 更新MySejahtera应用程式。
- 在主页按Lihat Semua(查看全部)。
- 选择Ikrar Derma Organ(器官捐赠认捐)。
- 按Mula(开始)。
- 填写近亲的姓名、国籍、手机号码与关系,然后按Hantar(提交)。
- 你会收到认捐成功的确认。
- 按主页上的个人资料图标。
- 你的数码认捐证书会出现在Kad Kesihatan(健康卡)栏目。
NTRC表示同一菜单也可用来更新认捐资料。应用程式无法处理的事项,可拨打免费热线1-800-88-9080,或电邮ntrc@moh.gov.my。
谁可以认捐
NTRC表示各年龄层都可以登记,但未满18岁者须获得父母或监护人同意。不需要健康检查,在马来西亚的外国公民也可以登记。
为何由家人决定
马来西亚依据《1974年人体组织法令》采用自愿登记(opt-in)制度,有别于NTRC提到的西班牙和新加坡的“推定同意”(opt-out)制度。实际上,在死亡发生后,医院会询问家属,而NTRC表明在家人或继承人同意之前不会进行摘取手术。早已知道你意愿的家人,更可能同意,甚至会主动向医院提出。这就是NTRC要求每位认捐者告诉家人的原因。
什么情况下才能真正捐赠
器官只能来自在使用呼吸机期间被确认脑死亡的人。脑死亡测试须由两名合格专科医生进行两次,相隔六小时。心脏停止跳动而死亡的人只能捐赠组织,不能捐赠器官,而在家中或安宁院只能进行眼角膜捐赠。若属于法医案件,例如交通意外,须先获得调查官与推事同意。
整个过程家属无须付费。政府医院从入院起豁免捐赠者的医药费,在私人医院,确认死亡后家属也无须支付任何与捐赠相关的费用。NTRC表示摘取器官不会令遗体变形,遗体会尽快交还家属进行丧礼。买卖器官属违法行为。
信仰问题
NTRC引述1986年伊斯兰合作组织(OIC)在安曼会议上发出、承认脑死亡为死亡的裁决,卫生部也出版了从伊斯兰角度看器官移植的手册。如果宗教是家人考虑的一部分,现在就和他们好好谈,而不是留到医院走廊上才讨论。
活体捐赠
在世者只能捐给有血缘关系的近亲或合法配偶。其他情况须获得卫生部委任的独立小组批准。活体捐赠者可在有床位时享有头等病房待遇、豁免医药费,并在卫生部设施免费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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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马来西亚卫生部国家移植资源中心(dermaorgan.gov.my)。*
